各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、各投標單位:
為持續(xù)優(yōu)化廣元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,壓減退還時限,減輕投標企業(yè)資金壓力,我中心按《關于持續(xù)優(yōu)化廣元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集中收退工作的通知》(試行)(廣發(fā)改〔2022〕260號)有關要求,上線了自動退還投標保證金系統(tǒng),為進一步做好投標保證金退還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更新保證金退還流程。中心已于8月13日上線了自動退還投標保證金系統(tǒng),2022年7月20日以后發(fā)布招標公告的項目,投標保證金將按《關于持續(xù)優(yōu)化廣元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集中收退工作的通知》(試行)(廣發(fā)改〔2022〕260號)及招標文件的要求自動退還,不再由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提交退款資料。
二、清理存量投標保證金。2022年7月20日以前發(fā)布招標公告的項目,投標保證金仍按《關于進一步優(yōu)化廣元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集中收退工作的通知 》(廣發(fā)改〔2021〕235號)及招標文件要求退還,請各方交易主體及時清理所參與項目,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及時進行中標結果公示和合同公告
請各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在確定中標人后,及時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(四川省·廣元市)對項目進行中標結果公示;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,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(nèi)及時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(四川省·廣元市)進行合同公告。
(二)及時上傳保證金退還資料
1.各項目的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在中標結果公告后及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(四川省·廣元市)上傳“未進入中標候選人排序投標保證金退還確認書”。
2.各項目的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在合同公告后及時在交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(四川省·廣元市)上傳“進入中標候選人排序投標保證金退還確認書”。
3.招標失敗的項目,各項目的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在發(fā)布流標公告后及時上傳流標項目保證金退還資料。
(三)強化保證金退還監(jiān)督
1.請投標人及時關注所投項目投標保證金退還情況,對未及時退還的,適時提醒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。
2.招標人對因有投訴、舉報等原因需暫緩退還保證金的,請及時向我中心提交暫緩退還的書面說明。
三、關閉原保證金退還系統(tǒng)。目前,兩套投標保證金退還系統(tǒng)同時運行,為做好投標保證金自動退還工作,中心擬于2022年10月29日關閉原保證金退還系統(tǒng)。因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未及時提交投標保證金退還資料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,將由相關招標人(招標代理機構)自行承擔。
聯(lián)系電話:交易受理科 0839-5572872
附件:2022年7月20日前發(fā)布招標公告的項目投標保證金未退臺賬
廣元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中心
2022年8月29日